内设机构
宜春市档案局(馆)实行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,二块牌子一套人马,属市政府全额拨款正县级事业单位,履行全市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.内设秘书科(信息调研科)、业务指导科、科教法规科、档案管理科、现行文件服务中心、档案征集编研科(计算机网络中心),核定人员编制20名,其中行政编制4名,设局馆长1名,副局馆长2名,科级职数7名。
工作职责
(一)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;编制档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;组织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、协调市直机关和各县(市)、区的档案业务工作。
(二)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法规、规章制度,依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。
(三)组织开展档案科学技术和理论研究,推进全市档案工作的科学化、标准化与现代化建设。
(四)负责档案宣传工作,统一管理全市档案资料对外交流,协调全市档案工作中的外事活动。
(五)负责接收和统一管理市直机关的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安全。
(六)负责全市档案馆网点建设布局的指导等有关工作,协调指导市属各类档案馆(室)的接收范围,做好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。
(七)负责调查、征集本市有关散存在社会上的,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,不断丰富馆藏。
(八)负责全市档案编研、信息开发、利用与管理,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,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作用,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。
(九)制订全市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规划,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干部培训工作。(十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